| 关于《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明确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jzd_shangji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电话0531-85122487,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33号,邮编2500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 附件:1.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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