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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地方立法夯实各学段教育公平质量根基
发布时间:2026-09-11           点击数:

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是民生关切的现实议题,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落脚点。立足山东学前、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各类办学主体多、覆盖群体广的省情实际,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聚焦一线教育机构办学堵点、学生就学难点,牵头抓实教育领域地方立法攻坚。通过实地走访,精准梳理行业发展短板,落地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贴合基层实际的法治化制度设计,解决个别地区和教育机构存在的办学不规范、保障不到位、发展不均衡等实际问题,让法治红利精准惠及每一所教育机构、每一名适龄学生。



直面基层办学痛点

调研扎根一线办学场景

地方教育立法的核心价值,在于解决本地教育机构落地运行中的具体难题。省司法厅将立法审查、草案修改全过程与我省办学实际深度绑定,深入全省各县市区公办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专门学校、中高等职业院校及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教育机构负责人、教师、基层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的诉求。

“以前学前教育管理多依靠部门规章,没有硬性法规约束,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不及时、民办普惠园补贴落实滞后,很多问题协调起来没有依据。”济南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坦言,幼教机构最需要的不是宏观指导,而是能直接解决办学纠纷、明确补贴标准、规范办园流程的刚性制度规则。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需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且优先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比例不低于80%,其中公办园不低于50%‌‌。”“鼓励、支持残疾儿童达到规定规模的幼儿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省司法厅针对所梳理的基层反馈实操问题,将“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移交”“园区儿童入学比例”“特教学生随班就读配套机制”等一线高频诉求,逐条转化为条例草案具体条款,确保立法内容贴合机构办学、贴合行业发展、贴合群众需求。

分领域精准施策

赋能三类教育机构提质

坚持“一领域一方案、一行业一规范”,省司法厅针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三类机构的差异化发展现状,开展精准立法设计,通过制度化规范,补齐教育机构发展短板,构建覆盖全群体、全学段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

在学前教育领域,落地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针对性规范全省各类幼儿园办学行为。条例摒弃笼统性要求,聚焦幼儿园办学核心难题,明确公办幼儿园扩容建设标准、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管理流程,细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师资培训、收费监管具体要求,同时对无证办园、超范围办学、小学化教学等违规行为划定刚性红线。

青岛某街道中心幼儿园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后,学前教育办学有了清晰的法定标准。“以往普惠园补贴发放、师资轮岗、保教质量考核没有统一规范,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现在法规条款清晰具体,什么能做、什么禁止、经费怎么拨、师资怎么配一目了然,幼儿园办学更加规范稳定,家长的认可度也明显提升。”

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当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特殊教育法律,山东先行一步出台《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国内首部覆盖全学段、全类型特殊儿童的综合性地方立法。2025年9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介绍,山东作为特殊教育大省,率先在全国启动特殊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可以通过地方立法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可以为国家层面开展特殊教育立法工作积累先行先试经验。

结合山东特教办学实际,《条例》细化特殊儿童入学评估、就学争议处理、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互转全流程规范,明确特教学校师资编制、康复设备、专项经费保障标准,同时规范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教师资专项补贴等具体制度,打通特殊需要学生就学保障“最后一公里”。

《条例》明确硬性建设标准,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至少一所标准化特教学校,500万人口以上设区市配套孤独症儿童专门校区;接收5名以上特殊学生的普通校必须设立资源教室,县级配齐专职巡回指导教师,补齐融合教育硬件、专业服务短板。

鲁西南一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介绍,基层特教机构长期面临资源不足、权责不清的困境。“条例从法规层面明确各方责任,细化特教机构办学保障细则,让基层特教办学、特殊学生教育帮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职业教育领域,《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足山东产业发展和职教办学实际,重点破解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不深入、实训基地利用率低、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学生实训权益保障薄弱等突出问题,清晰界定职业院校、合作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权责,规范实训教学、学徒制培养、产教融合项目落地流程,从法治层面保障职业教育机构高质量办学、技能人才规范化培养。

“职业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在实训、在校企合作,过去很多合作项目缺乏法治约束,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学生实训权益难保障。”济南市一所中职院校教务主任说道,新条例的制度设计直击职教办学痛点,为职业教育机构深化产教融合、对接产业岗位、提升育人质量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闭环落地强实效

以良法筑牢教育底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服务教育机构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质量是地方教育立法的最终落脚点。省司法厅坚持立法、释法、普法、用法一体推进,推动三部教育领域法规制度精准规范和服务每一所教育机构。

在法规审查起草阶段,同步开展落地可行性研判,所有条款均兼顾各类幼儿园、特教学校、职业院校的承接能力,删除脱离实际的笼统条款,保留可落地、可核查、可监管的实操性内容。同时,省司法厅面向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普法解读,逐条讲解法规细则,帮助各类教育主体精准吃透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教学工作。

下一步,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聚焦各类教育机构的发展新诉求、办学新难题,持续细化教育法治保障举措,不断完善教育领域地方法治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全省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让每一名山东学子都能享有公平、优质、有保障的教育资源。(通讯员 赵宝辉)

来源:山东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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