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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谈履职 ⑦ | 陈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努力做一名有温度的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4-11-29           点击数:

2024年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10周年。10年来,山东省司法厅认真履行选任管理职能,为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人民监督员严格履职尽责,积极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涌现出许许多多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不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展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凝聚支持和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强大力量,省司法厅开设“人民监督员履职故事”专栏,展现他们的履职风采。今天,让我们一起聆听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陈静的履职故事……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努力做一名有温度的人民监督员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陈静


 

我是一名基层社会服务工作者。2020年5月的一天,是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日子,我被泰安市司法局选任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从这一刻开始,我的人生增添了一份动力、一份责任、一份使命;从这一刻开始,我默默下定决心,要认真履职,代表基层群众依法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记得第一次参加监督活动,是参加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的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听证活动。参加监督活动前,我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并高标准落实。首先,在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联系时,针对该案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案情。其次,认真完成阅卷等相关工作,提升对案情熟悉度。第三,在监督活动前,深入学习与案件相关法律知识。第四,查找相关案例,了解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第五,多渠道对涉案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在监督活动中,坚持做到:一是严格遵守办案活动纪律。二是认真倾听各方阐述。三是主动与犯罪嫌疑人真诚沟通。四是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认真提出监督意见。这场听证活动,在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至今,我还清晰记得该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感言——司法机关办案有温度,企业发展有希望!
2022年的一天,我参加了某区人民检察院在信访人家中召开的一起简易公开听证会。多年信访当事人到某区人民检察院“讨说法”,申请立案监督。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多年来耗尽心力信访,内心执念很深以及家庭实际困难,决定邀请2名分别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民监督员“上门听证”,现场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听证会中,我告诉老人家:我是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您讲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记在心里。我站在监督角度,和老人家拉呱、聊家常。通过近3个小时的听证会,老人家终于打开心结,接受了检察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我想,今天老人家最幸福的事,就是“检察官懂我,人民监督员帮我”!今天我最幸福的事,就是“老人家终于放下了执念,终于帮助老人家打开了心结”!
履职以来,我参加了数十次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我参与并见证司法机关的办案活动,也深刻认识到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每次参加监督活动,我都会问自己:“作为人民监督员,我能为法治建设贡献什么?”我时刻提醒自己要通过日常学习法律知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力求每一次的监督意见都能切实反映群众的声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人民监督工作不仅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做一名有温度的人民监督员,一定要始终牢记我们肩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嘱托和信任,始终代表群众进行监督。我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努力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为法治山东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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