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统计
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5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7个,县(市、区)138个,实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994人,全省共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3380个。
2017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685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13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4667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886件,受理各类咨询513567人次。法律援助受援人88149人,其中残疾人4565人,老年人12981人,未成年人5981人,农民工28113人,妇女26544人,共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3.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