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立成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补助经费全落实。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瞄准目标、持续发力,尽快实现全省法律顾问全覆盖。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采取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导的方式,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年底前法律顾问全覆盖。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围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对新建成的农村社区同步跟进配备法律顾问,确保成立一个、配套一个;对在社区建设中合并的一些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对法律顾问进行调整,确保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法律顾问。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把基层阵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全覆盖;在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法律顾问公示栏、宣传栏等,及时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注重拓展网络服务平台,建好用好法律顾问微信群,将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
会议明确,要坚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法律顾问主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参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要组织广大法律顾问认真履行法治宣传职责,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重点做好基层干部普法工作,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为基层依法治理搞好服务。要发挥法律顾问贴近基层、扎根群众的优势,及时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各类法律事务的申请代理工作,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搞好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认真细致做好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这项民心工程做深做细、办实办好。要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鼓励促进法律服务人才和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要完善选拔聘任机制,按照公益性原则,把好入口关,坚持双向选择,充分听取村(社区)“两委”班子及群众意见,真正将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熟练、对群众感情深厚的法律服务人员选配到法律顾问岗位上来。要建立管理考评机制,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任登记、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法律顾问和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之间的代理关系,研究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努力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建立教育培训制度,研究解决好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安心在基层扎根、乐意为群众服务。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全面落地。要落实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省政府将对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经费补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年底前完不成全覆盖任务的、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在全省进行通报。要搞好协作配合,建立会商协作机制,抓好职责任务落实,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的职责,切实抓好顾问选聘、业务指导、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财政、组织、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补助经费保障政策,确保经费足额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确保专款专用;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律顾问进行表彰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