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意见》完善知事识人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部署,结合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省司法厅党委近期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实施意见》。
坚持以定性考察为主,探索开展定量考察
重点围绕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深入考察,改进完善考察评价的方式方法,制定《领导干部落实力考察评价办法》《敏感领域重点岗位人选应对风险能力评估办法》,突出对落实力、应对风险能力考察评估,坚持录用考察、任职考察、年度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地分析识别干部,全面了解干部政治素质。
坚持综合分析研判,精准甄别政治表现
坚持一时表现与一贯表现相结合,工作时间表现和业余时间表现相结合,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依据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相关情况,对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状况形成分析报告,对有关干部形成写实性评价,并提出等次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政治素质结论性评价,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全面及时如实记录干部政治态度和表现。
突出关键环节,注重结果运用
将考察评价与干部录用、提拔使用、年度考核、日常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考察评价结果运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那些政治品质好、政治能力强的干部发现出来、选拔上来。强化政治素质考察评价结果反馈,加强督促整改,对思想上有苗头的干部,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方式,促进干部成长成熟;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视情况给予调整岗位、待岗安排、免职降职等处理,充分发挥考察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