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
为推动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定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决策部署,《责任清单》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细化了45项具体任务要求,并分别明确了22家省级责任单位,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在党委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责任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的6项主要职责细化为17项具体任务。在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的6项主要职责细化为26项具体任务。此外,为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清单》还明确了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察,以及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