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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25


年初,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攻坚年”部署要求,认真梳理2020年度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将15项重点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大众日报》2020年4月14日第7版进行了登载。为强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监督,现将全年各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公开如下:

一、承诺事项(1):开展深化监狱戒毒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提升监所治理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

进展情况:已完成。自3月10日开始,省司法厅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深化监狱戒毒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各级各单位立足政治站位、领导指挥、疫情防控、监所管理、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117条,征求基层一线、管理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346条,制定整改措施187条,立改废各类制度1113项,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一是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明确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能定位,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全面夯实党对监狱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监狱戒毒场所工作方案,动态调整监所勤务等级和备勤模式,构筑监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三是队伍“四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素质能力提升和纪律作风建设的三个《意见》,组织干部队伍“绝对忠诚”政治轮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活动结束后,为持续巩固提升整顿成果,在全系统接续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设置专项教育整治及忠诚、初心、规范、守纪、担当、实干、榜样等“1+7”主题,明确28项重点任务,开展“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从严从实抓好管党治警。有关做法多次被《人民网》《大众日报》报道,省委政法委专刊推广省司法厅工作经验,司法部在全国监狱系统专项警示教育工作推进会上对山东做法给予肯定。

二、承诺事项(2):完成省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7月15日,在济南举行省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会议暨第三届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王玉君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出席并讲话,为新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代表颁发聘书。本次换届,省政府共聘任法律顾问15名、法律专家库成员65名,主要由省内外高校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组成,聘期3年。

三、承诺事项(3):组建“一带一路”山东律师服务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务培训,支持律师更多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应对和服务。

进展情况:已完成。印发《关于成立山东省“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暨推动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组建“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举办“一带一路”法治服务(泉城)高峰论坛,指导济南市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推动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省内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联合省商务厅印发《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省外办、省贸促会、省金融办等部门共同搭建“拉美桥”服务平台,助力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选派省内优秀青年律师赴美攻读MBA,举办英国合同法重要规则、国际商事仲裁证据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四、承诺事项(4):建设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一体化平台,健全完善戒毒医疗服务和运动戒毒康复训练体系,提升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

进展情况:已完成。建成戒毒教育矫治一体化平台项目,完成国家认同、国学、心理健康、形势政策法律4个模块课程体系,新编卫生健康防疫、应急避险2个模块课程,完成160课时视频精品课程录制。开展“戒毒场所医疗工作巩固攻坚年”活动,优化智慧医疗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在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试点运行重点病号远程监测系统、智能中医诊疗检测系统,建立医院管理HIS系统和疑难病症远程会诊系统,在省戒毒监测治疗所建立病房医护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健全运动戒毒康复训练体系,联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制定“司法行政戒毒系列山东省地方标准”,依托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运动戒毒实验室和示范应用基地,完成司法部重点课题《基于FNIRS技术对运动戒毒干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脑功能分析》,举办全国“运动戒毒理论与应用体系构建”高峰论坛和2020年统一戒毒模式下“标准化康复中心建设”高级研修培训班,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打造室内防疫抗病特色穴位健身操和室外“菜单式”康复训练项目。

五、承诺事项(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健全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全面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进展情况:已完成。印发《山东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全省44个省直部门和16市使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对接完成7个省直部门自建行政执法数据,本年度汇集行政处罚案件31万余件,行政强制案件225件,全面实现全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业务办理流程的网上固化、全程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监控、行政执法信息全程网上透明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开展“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按照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向“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送行政执法数据和执法人员数据,实现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

六、承诺事项(6):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规范办案流程,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进展情况: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问题短板,针对行政复议机构设置,调整充实行政复议人员队伍,配备满足需要的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等工作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分片对全省16市开展指导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2950件,受理11743件,审结10541件,同比分别减少12.5%、14.1%、16.8%;综合纠错案件4591件,综合纠错率达到44.57%,有效发挥了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承诺事项(7):制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行政处罚适用边界,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进展情况:已完成。印发《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逐条梳理,合理设置“较轻、较重、严重、严重特别” 4类裁量阶次,涵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等法律服务行业120种违法执业行为,细化、量化形成370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效规范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八、承诺事项(8):深化“智慧监狱”建设,建成省监狱局和监狱两级大数据中心,年内建成4所“智慧监狱”。

进展情况:已完成验收。由省监狱管理局牵头制定《全省“智慧监狱”建设方案》,组织临沂监狱、德州监狱、鲁中监狱、菏泽监狱、省监狱、烟台监狱等6所监狱加快推进“智慧监狱”建设,目前已经过司法部审核验收。基本建成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和局级指挥调度平台,完成监狱视频监控对接和视频上传,优化完善智能分析、融合调度、执勤值守、视频点名等功能,初步实现与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对接。

九、承诺事项(9):组织起草审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

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立法工作经验,委托多次参与国内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的上海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专家参与立法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完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区域经济合作、营商环境等内容。9月25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承诺事项(10):组织起草审查《山东省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草案)》,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进展情况:已完成。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吸收立法水平较高的设区市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起草工作,及时了解国家立法动态和最新立法精神,在广泛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8月份起草形成《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草案)》,就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与人员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科技与信息保障、运输与通讯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1月27日,《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一、承诺事项(11):组织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估。

进展情况:已完成。10月26日至11月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同步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督察组分赴全省16市,对照“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现场抽查、座谈访谈、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查看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等情况,全面总结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七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涌现出济南“法治六进”、青岛“枣花学法”、烟台“一堂一会一阵地”、潍坊“法治年画”、日照“法治旅游景区”创建等多项先进经验做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二、承诺事项(1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场所标识、功能设置等,明确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流程等工作标准。

进展情况:已完成。出台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扎实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6.2万个。开展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创建活动,85个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中心标准。统筹建设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3万人次,并在东营、聊城等市开展12348与12345、110热线联动试点工作。整合建设“山东法律服务网”,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遴选法律服务人员驻场服务,月均解答咨询1200余条。升级“法援在线”信息管理平台、统一接入“爱山东”APP,实施“区块链+公证”项目,引入智能机器人,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法律服务。

十三、承诺事项(13):深化“智慧调解”系统应用,推动在部分县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快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

进展情况:已完成。推广运用“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基本实现调解申请在线受理、调解委托在线转办、调解方案在线提交、调解协议在线达成、调解结果在线公开、调解服务在线推送,逐步推进与法院、信访等各部门单位网上数据交换,实现各类纠纷受理、流转、调处、反馈“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二期升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爱山东”APP数据对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民、更精准的调解服务。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建成市级调解中心12个、县(市、区)级调解中心129个,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出台相关意见,指导各地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品牌调解室建设,全省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400余家,覆盖近40个民生领域;建成个人品牌调解室和老兵调解工作室1120个,基本实现省域全覆盖。

十四、承诺事项(14):组织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制定《全省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方案》,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就工作分工,程序流程,选任条件、选任名额和人员构成作出明确要求。采取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综合考虑区域分布、专业特长、工作经历、所属行业类别、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多种因素,从优确定聘任人选。截至目前,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已顺利完成,新选任省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题录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共计66名,全省16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基本完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166名。在此基础上,举办省、市两级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颁发人民监督员选任证书并举行宣誓活动,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专刊》,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及时发放人民监督员办案补贴,为人民监督员顺利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十五、承诺事项(15):认真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建立完善我省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推动设立省社区矫正委员会。

进展情况:已完成。已设立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省长和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监狱局等15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省16市全部按要求设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32个县(市、区)设立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印发《山东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坚持全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为《社区矫正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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