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建三大机制推动诉讼与仲裁衔接
根据《指导意见》,省司法厅与省法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更加深入紧密合作创造条件,确保诉仲工作及时对接、按时启动、顺利进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指导意见》,省司法厅与省法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更加深入紧密合作创造条件,确保诉仲工作及时对接、按时启动、顺利进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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