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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认真落实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7-06


2021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梳理确定13项度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并在《大众日报》2021年4月2日第8版进行了登载。为强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监督,现将各承诺事项上半年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承诺事项(1):深入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进展情况:坚持把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点站位、高位谋划,坚决扛牢党委主体责任、指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构建“1+5+3”组织体系(1个领导小组、5个专项工作组、3个专班),制定“1+4”一揽子方案,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4000余个。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着力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入推动监狱综合治理及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减假暂”全面摸排。在此基础上,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开门搞整顿、为民办实事”主题开放日活动,全系统共报送民生项目91项,上半年全系统共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600余件。

承诺事项(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调查研究,编发《法治山东·2021》,加快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进展情况:立足法治山东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开展山东法治指数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等6项课题研究工作。年初面向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下发开展课题研究的通知,组织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分别由山东省民意调查中心、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等6家单位承担相应课题研究,目前正在开展相应的资料搜集、实地调查、研究论证等工作。下一步,将对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采取工作交流、座谈研讨、联合调研等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协调工作,力争尽快形成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法治山东·2021》,加大课题成果宣传推介力度,促进理论成果向法治建设实践转化,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理论指引和学理支撑。

承诺事项(3):深入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建立法治山东指标体系。

进展情况:下发通知,部署在部分市和县(市、区)开展法治指数试点工作。先后组织到浙江、广东、上海等地考察学习,3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就指标体系构建、工作路径、评估方法等进行座谈讨论,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组织对先进省份实践做法进行深入研究,与中国政法大学、省社会科学院等进行沟通对接、寻求智力支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初步起草了法治山东指标体系,已先后3次书面征求各市意见,2次到试点单位征求意见,3次征求法治理论和实务界专家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190余条,对涉及的40多项需公开内容全部进行了检索验证,目前已基本形成法治山东指标体系初稿。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后尽早提交审议、印发实施,同时依托第三方灵活采取专家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检索、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形式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法治山东指数评估工作长效机制。

承诺事项(4):推动出台《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

进展情况: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加强立法专班,紧张有序开展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征求意见、部门会签和沟通协调等工作。经多次修改和省司法厅审查后,目前已形成《条例(草案)》并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条例(草案)》共8章49条,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制统一,做好了与国家法律政策衔接;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实际需要,增强制度措施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注重突出山东特色,着眼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的应用落地,推动实现重点领域创新。下一步,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进一步做好论证修改等工作,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施行。

承诺事项(5):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法规规章建设与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制度保障水平。

进展情况:围绕“食安山东”建设,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全省食品安全领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法治评估,组织专家团队对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制度、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和处罚情况、许可和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召回制度、信用体系、普法教育等方面进行调研。目前,评估调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一步,将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加强与专家课题组的沟通协作和密切配合,确保于8月底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为完善法规规章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以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

承诺事项(6):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评估,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进展情况:针对我省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省司法厅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等进行评估。制定工作方案,委托山东工商学院承办课题项目,确定形成评估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形式。指导山东工商学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下设课题组、专家组、评审组等专项小组,目前已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和参考资料汇编,拟于8月中旬完成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下一步,将及时、有序推进评估工作,并会同省应急厅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形成最终的总结报告,作为今后对安全生产领域法规规章进行清理的重要依据。

承诺事项(7):坚持“复议为民”,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

进展情况: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巩固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推行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和加强行政复议履行监督等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以及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宣传、优化行工作条件、强化工作考核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活动,依法稳妥推动涉及本地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的、存在群体性风险的、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等十大类型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以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巩固集中行政复议职权。

承诺事项(8):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观摩典型行政案件庭审过程。

进展情况:坚持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每季度向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通报全省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上半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组织旁听庭审活动323场,参加人员15790人。省司法厅于6月4日组织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一起行政许可案件。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将部分典型案例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上公开,利用“线上”方式再开展1-2次旁听庭审活动,帮助各级各部门提高办案水平。

承诺事项(9):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

进展情况:广泛征求各市各部门对于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意见建议,组织起草“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在规划和决议起草期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八五”普法决议起草工作。根据有关意见和要求,省司法厅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基础上,于今年5月份完成了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省司法厅正根据6月份出台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对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将对“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征求中宣部、司法部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公布实施;将“八五”普法决议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抓好启动实施。

承诺事项(10):结合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指导各地按照程序选优配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

进展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同步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组织人员赴40多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各地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及时选优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并做好登记备案、新任职培训等工作。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登记备案及新任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部分尚未完成调解委员会换届的地区尽快完成换届,同时重点开展好村(社区)新任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努力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做出积极贡献。

承诺事项(11):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一站式”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进展情况:成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等阶段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组成专项工作组推进工作开展。先后组织人员赴3个市级、9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3个政务服务中心调研,细化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基础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服务中心大厅设有公开服务区、私密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法治宣传教育区)、等候区、办公区等5个区域,设置6个公开服务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和司法鉴定、仲裁指引服务。下一步,将一手抓建设,一手抓运行,边落实、边改进,立足现有条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落实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承诺事项(12):深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高度风险罪犯精准教育转化,组织召开优秀成果发布会。

进展情况: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高度风险罪犯精准教育转化工作的通知,对精准教育转化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工作进行部署。深入排查犯情,确定了监区级高度风险罪犯和监狱级高度风险罪犯,制定个别化精准教育转化方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条件下,统筹开展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组织四期思想政治教育大讲堂。制定《精准教育转化成果评分标准》,完善成果评选办法,持续提升精准教育转化工作质量。目前,精准教育转化工作有序推进,较好消除了高度风险罪犯危险因素。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分类建立教育改造专家库工作,分阶段推进精准教育转化优秀成果评选,持续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大讲堂等活动,推进精准教育转化工作深入开展。

承诺事项(13):做好禁毒戒毒社会宣传工作,深化禁毒戒毒宣传“七进”行动。

进展情况:制定宣传计划,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禁毒戒毒宣传工作。举办“砥砺新征程·共筑无毒梦——6.26国际禁毒日暨《戒毒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聘任戒毒公益宣传大使,展播戒毒公益广告。组织策划禁毒戒毒法治宣传“七进”活动,邀请戒毒公益宣传大使进小学、进社区开展禁毒戒毒宣传等,营造全方位多领域拒毒防毒社会效应。拍摄戒毒题材公益宣传片和戒毒故事微视频,开展开放日、体验日、主题宣传日活动,让戒毒工作更多地走入社会公众视野。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志愿者培训,履行禁毒戒毒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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