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山东省司法厅全面落实2022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04

2022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梳理确定11项年度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并在《大众日报》进行了登载。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各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承诺事项(1):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山东建设重大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围绕推动依法治省工作,探索在高校或基层单位建立理论或实践研究基地。

落实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山东理论与实务重大课题研究,对30项课题予以立项,并进行跟踪管理,推动课题研究工作深入开展。目前,30项课题均已完成,并形成了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经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秀课题15项、合格课题15项,于12月7日发布《关于表彰2022年度法治山东理论与实务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通报》。组织开展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确定设立第一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5家,于12月13日举行基地揭牌(授牌)仪式。

承诺事项(2):推动出台《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  

落实情况: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按程序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修改、征求意见、部门会签等工作。经多次修改和审查后,形成《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经省司法厅2022年第13次厅长办公会研究,于7月11日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9月21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承诺事项(3):推动出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

落实情况:完成《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和送审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第一次审议,目前正按照新出台的《黄河保护法》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省人大立法进程调整做好后续工作。

承诺事项(4):推动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落实情况:《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承诺事项(5):推动出台《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落实情况:《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经省司法厅2022年第12次厅长办公会研究,于7月11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9月21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承诺事项(6):健全行政复议通报制度。

落实情况:于6月8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山东省行政复议通报办法>的通知》(鲁政复办〔2022〕1号),并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16条,分别对目的依据、概念范围、责任主体、签发程序、指导原则、形式内容、监督反馈、信息化建设、实施时间等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通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分为半年通报、年度通报和重大案件通报等三种形式,通报及其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复议工作日常监督和考评范围。

承诺事项(7):2022年底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一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和三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落实情况:深入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明确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统一格式的通知》,明确“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内容以及“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的使用规范,强化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建立全省“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信息库,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台帐管理、情况通报、督导推进等制度,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引向深入。截至10月底,共培育“法治带头人”7万余名、“法律明白人”17万余名,已实现到2022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和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标。

承诺事项(8):制定《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落实情况:2月24日,以省司法厅名义印发《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鲁司〔2022〕10号),明确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规范公证法律援助实施程序,统一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格式文书,为全省公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承诺事项(9):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落实情况:经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研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对文件名称进行修改,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鲁司〔2022〕70号),明确了减免鉴定费的主体、对象、流程,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保障法律援助受援人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

承诺事项(10):修订《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落实情况:于12月30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鲁司〔2022〕71号)《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鲁司〔2022〕72号),积极搭建省市两级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建立统筹使用机制。组建省级公职律师人才库,搭建跨部门统筹使用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承诺事项(11):推进“体卫融合”戒毒,编制司法行政戒毒四期康复操,完成“体卫融合”戒毒康复训练视频课程。

落实情况:聘请专家团队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质,设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第四套戒毒康复操,并录制教学视频,发至各戒毒所组织学习。联合山东体育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体卫融合”戒毒视频课程选题,共确定16个课程题目,已于11月21日至25日组织开展了视频课程录制和授课活动。


山东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0984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22
Copyright@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2019 改版升级).你是本站第 位来访者
联系方式:0531-51781997  传真:0531-51781988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488号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