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和省司法厅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00余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期。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参加重要法治建设会议、活动20余次。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厅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
二、大力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谋划推进,推动出台《山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筹备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立法工作指引,完成法规规章草案审查项目32项;推动出台《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核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三是推进提升行政决策质效,推动公布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审核(审查)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作协议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等259件;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有关省政府部门、单位编制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组织开展功能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法》贯彻情况、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情况等专项监督;编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35个领域766项证明事项纳入清单,出台行政协助核查办法,推动由“企业群众提交证明”变为行政机关核查。五是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出台行政复议立案、听证、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文件,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省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00余件、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100余件(含结转)。
三、加快推进省司法厅法治机关建设。制定省司法厅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扎实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厅机关法治建设。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印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公职律师使用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审核规范性文件、执法决定、合同协议、信息公开告知共120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无被纠错或者败诉等情况。三是规范行政执法,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比武”活动,实施行政处罚9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万余件、实施行政检查25次。四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的政策举措,部署“千名律师进企业”活动,推进商事调解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创新公证服务模式,理顺仲裁工作管理机制,成立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为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五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巡察审计专家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情况专项监督,办理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提案37件、政府信息公开44件。六是推进数字机关建设,以业务和需求为导向,高质量完成11个项目系统建设,有力支撑各项业务平稳运行。七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启用厅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平台,通过“燕山大讲堂”“小姜说‘法’厅”等推动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
2023年,省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推进、督促落实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重要行业领域立法工作需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等。
2024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力度,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行政调解办法等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四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