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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2024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全年进展落实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27


2024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梳理确定10项年度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并在《大众日报》进行了登载。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现将各承诺事项全年进展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承诺事项(1):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厅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先后13次召开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了党委统筹抓总、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部门分工协作、全员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49项具体问题、17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形成环环相扣、衔接有力、责任明确的整改落实体系。建立定期研究、闭环管理、信息沟通、持续整改等工作机制,每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对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聚焦短板弱项,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规定47项,加快建章立制,放大巡视整改效应。目前,巡视反馈的49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项,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17项;制定的17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54条,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23条。

承诺事项(2):开展第二十二届育新文化节专题教育。

进展情况:已完成。于7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监狱系统部署开展育新文化节专题教育,坚持“崇德、明法、扬善、育人”的核心理念,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齐鲁传统优秀文化教育、文体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帮教和优秀作品创作等系列教育活动。

承诺事项(3):提请审议《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进展情况:已完成。《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已于5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承诺事项(4):提请审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

进展情况:已完成。《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已于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承诺事项(5)提请审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进展情况:已完成。《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承诺事项(6):开展“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巡演。

进展情况:已完成。6月以来,结合民法典宣传成果展示、宪法宣传周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普法宣传、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改革推进会等活动,先后组织在滨州、淄博、临沂、德州、枣庄等5市开展优秀作品巡演,吸引1500余名群众现场观看,网络直播观看累计达836万余人次。

承诺事项(7):实施司法所“助千企联万村”工程。

进展情况:已完成。在全省司法所部署开展“助千企联万村”活动,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全省1841个司法所联系村(居)38372个,联系企业11617个,共参与调解处理纠纷30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4万余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6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4万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3万余件,为企业办理法律服务(含调解)1.4万余件,有力促进了基层法治建设。

承诺事项(8):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

进展情况:已完成。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创新“标志性产业链+企业法律服务”模式,聚焦产业发展法治需求,组织专业律师对山东11条标志性产业链逐链开展普法用法、政策宣贯、法治体检等活动。目前,已在潍坊、济宁、烟台分别举办高端化工产业链、高端装备产业链、先进材料产业链普法用法活动,编制化工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法律服务手册,现场为40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惠及企业2000余家。在淄博、菏泽市举办新公司法适用培训班,在潍坊、滨州分别举办律师服务高质量招商引资、律师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研讨会,组织律师与企业代表同堂培训,为推动企业完善合规治理机制、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贡献律师力量。

承诺事项(9):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

进展情况:已完成。《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若干措施》已于5月12日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文件印发。

承诺事项(10):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进展情况:已完成。省司法厅分别于6月、7月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企业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强化涉企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11月13日,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设立山东省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通知》,确定63家企业为山东省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期限三年。11月18日,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选聘山东省第一届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聘请94人为山东省第一届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三年。设立的企业联系点涵盖商会、协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突出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占比,覆盖到全省16地市不同行业领域;选聘的行政执法监督员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各界,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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