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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31


2023年3月31日,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司法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全省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作为党领导人民创造性建构的多元化基层纠纷解决方式,有着穿越历史时空的深远意义,更有着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让这面基层社会治理的旗帜历久弥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积极成果,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但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仍然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新理念和思维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对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厚植发展优势,坚持便民利民,完善组织网络,巩固基层人民调解阵地,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探索建立商事调解组织;二是聚焦专职专业,加强队伍建设,2023年底前,乡镇(街道)全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立足实用实效,强化综合保障,落实好以案定补等政策,扩展智慧调解系统应用场景,优化调解制度供给;四是树牢底线思维,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坚持超前预防,深化纠纷排查,加大对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判把握,提早预警、主动防范,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五是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应调尽调,能化解的及时就地化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实现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六是坚持重点聚焦,实现定分止争,持续抓好涉疫领域纠纷化解,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优势,积极服务党委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开展沿黄地区生态保护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七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调查研究,抓好统筹谋划和督导问效,压实工作责任;八是完善多元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新时代大调解格局;九是强化宣传表彰,开展纪念“枫桥经验”专题活动,广泛宣传调解优势特点,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加大表扬激励力度,不断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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