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东旺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我们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关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都对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作了具体安排。您结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了“关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提案的提出,必将对进一步促进我省传统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具有重要助推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省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省司法厅始终把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搭建平台、政策驱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在全社会的普遍推进,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制订出台了各类意见措施,将推进农村、政府、企业、学校等法律顾问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法律顾问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积极培育和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及时发现和认真总结全省各地在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中出现的新典型、新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截止2017年底,全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4143家。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推进,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力的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同时也推动了法律服务业自身发展。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学习借鉴提案建议,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加强对我省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方面的调查研究,积极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指导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各类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切实提高企业自我防范能力。继续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重视法律顾问作用,从源头上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