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刑事辩护律师培训财政扶持,实现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完全赞同您的建议。加大对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建设一支适合我省发展实际的刑事辩护律师队伍,对于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司法厅历来重视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支持保障。联合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组织实施了“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争取省财政经费1000余万元。2016年,与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律师协会联合出台《2016—2020年全省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鲁司〔2016〕43号),对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省律师协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在教育培训中的职责分工,明晰了律师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初步构建了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每年都根据要求,针对不同内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律师培训工作。尤其是2018年以来,省律师协会依托教育培训委员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邀请国内知名刑辩专家多次来我省授课。
虽然我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当看到,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培训还缺乏系统性和专业化,对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的培养工作还不够重视,对刑事辩护律师开展常态化培训的经费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将影响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进程。
为争取财政经费保障,切实做好刑事辩护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省司法厅下一步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力争将刑事辩护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全面提升刑事辩护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指导省律师协会制定方案,针对刑事辩护业务人才、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等不同群体,开展系统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刑事辩护律师队伍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