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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6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经省委法治委执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是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切入点,更有针对性地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据此,我们在充分研判当前规范行政执法重点任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计划。

二、制定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全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监督任务逐项研究论证。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讨论研究。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家层面2022年度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部署要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中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广泛搜集总结其他省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思路。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积极应对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新挑战,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要求,对上级部署的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的重点任务进行重点监督。

(三)充分结合实际。聚焦国家通报的和省内外不同地区暴露出来的乱罚款、乱委托执法等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明确了重点监督措施。

三、主要内容

《计划》共提出了4项监督措施:一是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情况;二是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情况的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委托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依据的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委托程序;三是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机关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不规范制作处罚案卷等问题;四是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抽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

《计划》对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抓好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下级行政机关发生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执法案件以及引起网络舆情的执法案件,要及时跟进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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