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实施细则》?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定的重要措施,是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关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职责分工、组织方式及有关纪律要求,结合我省近年以来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内容为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文件;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内容包括本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本行业基础知识、重大风险防控知识、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技术和装备使用技能、应急处突知识等行政执法技能。
三、如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也可以依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信息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的培训考试,方式更加灵活。
四、如何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试题?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题库、确定考试范围和组卷规则;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本级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试题,也可以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共同确定考试试题。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