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鲁司听公字(2019)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李金星律师通过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通过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会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00
三、听证会地点:山东省律师协会报告厅
(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2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 帅 联系电话:0531-82923513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由于场地有限,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30个,以提交申请顺序确定旁听人员。
(三)旁听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旁听证提前10分钟入场,听证开始后不得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