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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9

山东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鲁司〔2023〕44号

 

各市司法局:

    《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司〔2022〕55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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